人社政策進萬家,便企利民你我他。
劃重點 針對靈活就業人員自主創業,突出審批管理、資金、場地等方面政策支持。 (一)免營業執照,對在政府指定的場所和時間內銷售農副產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利用自己的技能從事依法無須取得許可的便民勞務活動等靈活就業,無須辦理營業執照。 (二)免部分收費,取消涉及靈活就業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嚴厲查處不落實停征免收有關收費項目、不按要求降低收費標準等行為。 (三)免租金,鼓勵對承租國有房屋用于經營、出現困難的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減免或延期收取租金。 (四)免費提供場地,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可將社區綜合服務設施閑置空間、非必要辦公空間改造為免費經營場地,優先提供給下崗失業人員、高校畢業生、農民工、退役軍人、退捕漁民、包括零就業家庭成員在內的就業困難人員,支持發展社會服務業。